記者19日從廣西北海市文體旅游局了解到,當地一游泳池因在經營期間配備低于規定數量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在被責令其限期整改后仍未落實相關要求,被立案調查。
據了解,近期,北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對全市游泳場所日常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某游泳場所涉嫌在經營期間配備低于規定數量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和救助人員的違法行為。根據《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證》要求,該游泳場所應配備3名社會指導員,4名救助人員,但該經營場所在經營期間只配備了1名救助人員,2名社會指導員,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已違反《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當場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改正。
在責令其限期改正時間屆滿后,北海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對該游泳場所的整改情況進行復核,在復核檢查中發現該經營場所未按要求落實整改,在營業期間再次只配備1名救助人員,執法人員現場對復核情況進行了調查取證并制作《現場檢查(勘驗)筆錄》,并對該經營場所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經調查核實,依據《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許可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之規定,結合相關因素,相關部門對該游泳場處以罰款人民幣1000元的行政處罰。目前案件已經辦結。(總臺記者 許大為)